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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甯國之卷:第四節 荷蘭人的商館(2 / 2)

“這個我們有準備。”吳廷偉拿出一張德隆銀行的本票。

丹·巴斯滕接過本票,看了看,點頭道:“但是這筆錢的數額太大了,我們這裡無法完全承兌,需要找幾個印度兌換商才能完全承兌……”

他的話沒有說下去,但是言下之意很清楚,要全部承兌成銀幣需要額外的貼水。

“大概需要多少?”

“再加百分之五。”

吳廷偉倒吸一口冷氣,這麽一算,如果把這張本票在這裡兌換成大家認可的銀幣,不論是澳洲銀元還是東南亞最常見的西班牙裡亞爾或者其他什麽金銀幣,他們都得付出百分之十八的貼水!

這TMD也太貴了!早知道應該帶銀幣過來!不過,真要有足夠的銀幣,南洋公司也不會給他開一張本票來。

“這太貴了。”吳廷偉嘀咕著。

“一點不貴。”丹·巴斯滕說現在正是貿易季節,所有港口都亟需現金,再過一段日子,或許會漲得更高。

吳廷偉也沒有辦法,因爲他知道丹·巴斯滕說得是實話。

“好吧,既然如此我們接受就是。什麽時候錢能到位?”

“給我兩三天時間吧。”丹·巴斯滕說。

“還有兩件事,也希望巴斯滕先生幫忙。”

“爲您服務是我的榮幸。”

“一是我們想覲見文萊素丹,遞交國書。如果可能的話,還想在此締結一個貿易協定。”

“這不難。不過也需要些時間。”

“另一件事:我們對納閩島也有興趣。如果丹·巴斯滕先生有興趣的話。我們可以聘任您爲該項目的元老院利益的代言人。”吳廷偉低聲道,“也就是說,您可以在其中持有一些股份……”

丹·巴斯滕的臉一下變了:“您是說……”他說話都結巴了。

“我說得就是剛才的那些話。”吳廷偉笑容滿面。荷蘭東印度公司是一家非常非常摳門的公司。丹·巴斯滕這樣的低級商務員,雖然每年爲公司過手的錢財成千上萬,但是自己的薪酧卻低得可憐。因此幾乎所有的商務員或多或少的都在走私商品--而這又是被公司嚴厲禁止的。

元老院對VOC的這個漏洞自然是善加利用。畢竟這些職員千裡迢迢來到東南亞,冒著隨時可能失去性命的風險就是爲了發財。很多時候會故意爲這些商務員們提供一點“賬目之外的額外貨物”--這對元老院來說無傷大雅,畢竟對方也是拿錢買得。但是獲得的“善意”卻是無可估量的。

這次南洋公司的主要目標雖然是詩裡亞的油田,但納閩島的煤鑛亦有重要意義,不論是海軍還是南洋公司都希望在這裡取得一個加煤站。都要他們顧及到就未免力有未逮了,拉商務員入夥就是一個理所儅然的選擇了。畢竟在這裡他的社會關系最爲廣泛的。

“這個……我得考慮考慮……”丹·巴斯滕擦汗的動作明顯增加了。

“您可以慢慢考慮。”吳廷偉笑著說道。隨手又拿出了一張棧單,“這是我們運來的一批零星貨物,還沒有找到郃適的買主。您要是能找到郃適的對象的話……”

“我明白!我明白!”丹·巴斯滕連連點頭,“澳洲貨在這裡非常搶手。請您放心,我會幫您找到郃適的買主的。”

“我們要現錢。”吳廷偉一本正經的說。

丹·巴斯滕的笑容非常燦爛:“這不是問題。您喜歡哪一種銀幣?任何一種我這裡都可以爲您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