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枉死城事件(出书版)第23节(2 / 2)

  “录音内容,正是袁家姐弟如何辱骂董梦云、致其自杀的事。她挑重要的内容播放,董琳听见后,杀心顿起,这正中汤洛妃下怀。她已计划好待董琳杀死袁家姐弟后,再把凶手的身份透露给警察,一石二鸟,除去这四个遗产继承人。不过,董琳纵火将我们逼入地宫之事,恐怕出乎汤洛妃的意料,所以进入地宫后,汤洛妃只能用放蛇这种事情暗示我们凶手的身份。至于刑具博物馆与地宫的秘密,以及杀人建筑的诡计,我想她应该并不知晓。这些都是董琳独自策划实行的。”

  确实,董琳叙述的这段内容,我也觉得太过巧合。怎么才走到会议室门口,就立刻听见三人聊到此事,而且恰好说到如何侮辱她的母亲。现在回忆起来,董琳确实说过,是汤洛妃让她送茶去会议室的,陪陈爝同探隧道也是汤洛妃的建议。尽管我不愿意相信汤洛妃是这样的人,但合理的推论摆在面前,不由我不信。

  “有时候追查一起案件,只需看最后的受益人是谁即可。发生在刑具博物馆的杀人事件,最大的受益者无疑是汤洛妃。你认为这仅仅是因为她运气好吗?”

  陈爝说完,起身从冰箱里拿了一罐冰镇啤酒。

  如果这些推理都是对的,那么袁氏姐弟和董琳,都可以看成是被汤洛妃害死的。真不敢相信,在她那美艳无双的外貌之下,竟生了这样一副蛇蝎心肠。为了袁秉德的遗产,竟害了四条人命。这些人虽不是她亲手所杀,却也没有太大的区别。那位娱乐记者称她为“黑寡妇”,实在不算污蔑她。

  “她来探望我,是不是怕我们知道这件事的真相,来探探口风?”

  我此时失望到了极点,说话的声音也是有气无力。

  陈爝拿着啤酒坐回沙发:“纯粹是来嘲弄我们的吧。因为即便我们现在报警,也完全拿她没有办法。你没有证据证明刚才的推理就是事实。此外,即便她明着把录音给了董琳,也不算教唆犯罪,毕竟她什么话都没说,只是转述一件陈年旧事而已。”

  “难道就没办法对付她了吗?”我气得肩膀直抖。不仅仅是因为她害死了四条活生生的人命,更因为她把我当成白痴一样戏耍。

  “韩晋,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就是这样的无可奈何。”陈爝嗟叹一声,“不然还能怎么样呢?”看他的样子,像是对人类失去了信心一样。

  而现在的我,倒是比较能理解袁秉德了。

  倘若真有阴曹地府,那该多好啊。

  第十二章 后记

  这本推理小说,是陈爝系列的第五部 ,距离上一本已经过了两年。

  以刑具博物馆作为舞台写一本推理小说,这个想法很早就有了。追溯起来,恐怕还要在撰写《五行塔事件》之前。一直没有动笔,也是苦于没有好的诡计创意作为支撑,与其随意发挥,不如静待灵感到来。幸而我等得并不久。

  我一直觉得,一个好的作者对自己书写的作品类型,要有一定程度的自觉和思考。这种自觉和思考是多方面的。换一种说法,就像许多网友常常会提出的问题——中国推理的出路究竟在哪里?这个问题太大,相信没有人能立刻给出答案,不过我想,出路一定不在“模仿”里。就目前来说,许多国内推理小说还不能完全摆脱国外作品的影响,其实对于创作者来说,这是非常危险的。我不知道有多少作者和我一样,体会到了这种“无形枷锁”,并试图反抗,摆脱它的影响。

  与此相比,我更害怕的是大家全然未觉。真正恐怖之处就在这里。

  就我自己来说,从上一部《傀儡村事件》开始,就在作品中加入了一些中国元素(文化、历史、民俗等),试图做一种本土化的转型。欣喜的是,这种尝试虽称不上完全成功,但至少没有水土不服。我知道这条路可以继续,于是,在这本书中,我沿袭了《傀儡村事件》的创作思路,继续把本格推理与中国元素加以结合,看看能产生怎样的化学反应。

  此外,在叙事手法上,我不再沿用本格推理传统的方式,以对话和家访等形式推进故事,取而代之的是一定程度的冒险情节,试图寻找一种属于自己的风格。当然,这种尝试成功与否,还是要请读者来定夺。

  选择“刑具”和“死亡”作为这本书的主题,灵感源自此前阅读的明清笔记小说。这些笔记小说中“魂游地府”的桥段很多。这种故事,通常融合了佛、道两家之说,由士大夫阶层进行渲染创作,从通俗文学的形式渗透民间,起到一定的教化作用,以期重建儒家的道德伦理秩序。而故事中起到警诫作用的就是鬼卒对有罪之人实施的酷刑。这些惨无人道的酷刑,当然离不开刑具。

  确定主题之后,接下来的思考,就是如何将本格诡计与之进行结合。此前在录制一期对谈节目时,我的好友兼推理作家孙沁文对我的《黑曜馆事件》提出了批评,他说虽然他很喜欢这个密室诡计,但是这个诡计和整个故事并没有太大的关联。当时我不以为然,认为现实中犯罪就是如此,但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越来越发现主题与诡计的结合,可以使作品的完成度更高,让整个作品提升到另一个境界(推理小说毕竟也是文艺作品)。而这种整体完成度高的小说,与有一两个不错诡计的小说,绝不在一个层次上。

  所以,这部《枉死城事件》是我首次尝试将“主题”与“诡计”结合写出的作品。

  最后再谈谈这部小说的诡计。

  与上一部作品类似,这部小说的主诡计十分宏大,相信有一部分读者是无法欣赏这类诡计的,原因是太过离奇,不切实际。对我来说,宏大的诡计也好,巧妙的诡计也好,都是我心头所爱。但如果一定要二选一的话,我还是喜欢格局大一点的诡计。当然,格局越大,可行性就越低,这点无可争议,但我觉得本格推理小说与犯罪小说不同,原本就是一种过度浪漫化的产物,而其中的诡计,也不过是一种“思想实验”。

  何谓思想实验?指的是用想象力去进行的实验,所做的都是在现实中无法做到(或现实未做到)的实验。大名鼎鼎的“特修斯之船”“薛定谔之猫”等,均属于思想实验之列。宏大的诡计在现实中固然难以实现,但在我们的脑海中,却可以很顺利地完成。当然,要深究其中许多细节,那大部分的思想实验注定会失败,因为设定的条件都极为苛刻,推理小说中所需要的“完美谋杀”亦是如此。

  肯定有读者不认同我这种说法,又或许在若干年后,我的创作想法和对推理小说的看法会发生转变,出现“今日之我与昨日之我战”的情况,不过那都是后话,暂且按下不表吧!

  时晨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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